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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1300万 建个“王八蛋工程”

1999-03-1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广东省东源县用老百姓集资的1300万元修了一座大桥,修好后竟连人都不能行走,只好又追加800万元的加固费用。当地群众怨声载道。

无独有偶,最近新闻媒体又披露了云南省投资3.8亿元,修筑了昆禄公路,只通车18天就断毁。然而,云南省有关方面只处理了几个单位,却没有涉及一个人。

一位交通厅厅长说:“腐败是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哪里有腐败,哪里的工程质量就会有问题。”

一个主要由群众集资、预算1300多万的大桥建成后竟然连人都不能走,未竣工验收就进入抢修加固阶段。更玄的是,大桥尚未修复完毕,修复预算已达800万元。

新桥烂了

在广东省东源县蓝口镇建一座大桥是当地群众梦寐以求的期盼。

美丽清澈的东江水从东源县境内逶迤而过,它滋养了两岸人民,但同时也给他们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特别是蓝口、叶潭、黄村三镇的群众,祖祖辈辈过东江都是靠摆渡。最早的时候他们是交粮过河;到了五六十年代,过一次河要掏5分钱;改革开放后则要付出5角钱的过河费,下午6点以后为1元。尤为不便的是,水涨和水浅时,轮渡就要停航停摆,无法通行,甚至还多次发生过渡河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于没有大桥,该地10余万群众前往河源、广州、深圳需绕道北上龙川过江转走205国道,多行30公里才能到达,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为此,“兴建东江蓝口大桥,方便群众过江,改善投资环境,确保两岸交通畅通,促进该地区经济建设,加快群众脱贫步伐”,一直是摆在东源县乃至河源市各级领导面前的紧迫课题。

1994年,东源县委县政府决定把这一梦想变为现实,桥址选在蓝口渡口旁。经初步预算,建桥费用约需1300多万元。这对小小的东源县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因为该县刚从河源市城区分出来,每年的财政收入仅一二千万元,单是新县城建设每年就需要大量资金,建东江蓝口大桥的钱从何而来?最终,县里决定:向群众伸手!

按照县政府规定,蓝口、叶潭、黄村三镇农业、非农业人口(包括镇各机关单位、个体户、居民等)都要出钱,其中蓝口镇每人40元,叶潭、黄村两镇每人19元……但三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大多超额募款,比如蓝口镇群众每人要交60元。同时,其他“募捐”也相伴而生:“摩托车主再交上200元,拥有小手扶拖拉机者再“捐”300元,小四轮1000元,大巴则高达2000元……各种捐款必须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叮叮当当的响声和机器的轰鸣声在往日平静的蓝口东江水面上响了两年,终于,原定工期为一年实则又拖了一年的蓝口大桥,在1997年元月完成主体工程,这座被称为“三镇重要出口”的大桥全长199.58米,桥宽13米,主车道9米。但从桥型上看,当地人说怎么看怎么像“怪胎”:一边钢架拱形,另一边却是简支T梁形。此时,大桥并未经上级部门验收,但等待太久的群众不想再等了,他们想在春节到来之际品尝到告别轮渡过河的喜悦,尽管它看上去像个“怪胎”。于是,大桥在没有剪彩和鞭炮以及赞歌的情况下便开放通行了。

可好景不长,过桥的人很快发现大桥开始出现裂缝,桥墩上方出现表层脱落,桥面水泥则变成了豆腐渣,用手一搬就掉……裂缝不断发展,桥面出现大洞。一天早晨,蓝口镇一位老人上桥“闲庭信步”,猛然,他停住了脚步并吓出一身冷汗:大桥拱脚裂缝发生突变,桥面明显下沉……他掉头就跑,并很快给河源市交委打了一个“报警”电话。

1997年8月27日,河源市交委作出封桥决定。不久,接到河源市交委报告的省交通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工程质量进行了现场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由于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设计及施工均存在问题,”“大桥变形明显,已处于危桥状态。”“立即封闭交通,恢复渡口,维持交通,并认真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可怜的蓝口大桥“寿命”真短:从“出生”到“发病”、“病危”直至“夭折”,它仅仅走完了半年多的生命旅程……这一消息似爆炸新闻在当地迅速传开。老百姓不干了,他们根本无法接受摆渡过河——过桥——摆渡过河这一剧变,纷纷上访直至中央,请求调查事故真相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997年12月29日,直接责任人许日新被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被拘留,1998年1月10日被逮捕。

怎么建的桥

河源市检察院一位领导告诉笔者:“东源县在蓝口大桥建设过程中,从立项、报批、工程招标、施工、监理等一整套都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全部属违法行为。”

当时的东源县委县政府因为要向省里要钱,倒是向省交通厅报了立项,但等批文下来时,桥的主体工程已完工。

笔者倒是见到一份由东源县计委下发的“关于蓝口大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中“同意该项目立项兴建”,并要求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细心设计,认真施工,为群众办好这项具有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的工程”。但结果是:所有的“意义”都化为泡沫付诸东江之水。省计委交通处一位负责人指出:“不能自己批自己(的项目)。”

1994年12月14日,在该报批的没报批,不该批的却批了的情况下,东源县东江蓝口大桥建设指挥部鸣锣开张,在一份东委办发(1994)25号文中,当时的县委书记丘某(现河源市政协副主席)出任“主要负责建桥重大问题决策”的大桥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兼筹建委主任,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任委员,县路桥发展总公司总经理许日新成为“红人”,出任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文件中明确规定:由县公路发展总公司承担大桥工程运作,负责招标发包、检查督促、质量保证、资金运转等,大桥所有筹资款、上级拨款全数划入总公司……不要小看这个规定,河源市检察院一位参与调查此案的同志告诉笔者,这一规定等于将大桥建设的运作全权交给了许日新。而许平时也只向丘书记一人“请示汇报”,“致使其他县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难以发挥”。

1994年7月3日,即蓝口大桥建设指挥部成立前5个月,许已拥有了“指挥部”的公章,并以指挥部和县公路发展总公司的名义与远在湖南益阳的一家咨询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书”。

许总为何要千里迢迢到湖南找人设计东源的大桥,难道广东无人才乎?

许日新认识一位在河源市交委建筑工程公司任经理的王某,许很赏识他,称他是“河源唯一的一个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为此,“对他很尊重”,并委托他负责蓝口大桥的图纸设计。但就是这位令他“尊重”的“高级工程师”,却不具备桥梁设计资格。王某是湖南益阳籍人,或许是饮水思源吧,王想到了他的家乡人,相中的部门则是益阳地区路桥咨询公司。但益阳地区路桥咨询公司根本不具备设计资质,仅仅是一家中介公司而已,连注册都没有,却被王委以重任。

中介机构怎能设计大桥?该公司只好找几位“懂行的人”炒更。炒更的人远在湖南,对蓝口大桥的地质、水文资料根本无法全面准确地了解,他们就套用另外一座大桥的设计方案搞了个草图。草图也有标高,但与实际的水文、地质情况并不相符。这个草图,为以后的施工队所采用。别人的桥是一边拱形一边平梁,蓝口大桥建出来也是这样。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计蓝口大桥这样一座桥,费用需要四五十万元,而许日新只花了18万。而这18万,还没全用在设计上。

图纸有了,下面就是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在这方面,许日新再次“先行一步”。仍是在大桥指挥部未成立前,即1994年12月9日,许日新主持召开了一个会议,定下了承建蓝口大桥的施工队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必须带资100万元且存入蓝口大桥建设指挥部帐户,完成200万元工程后指挥部再按进度付款;应有桥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大中型桥梁的历史和经验及机械设备……这第一个苛刻条件等于将其他施工队拒之门外,且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许日新在这次会议上宣布,“经我们反复考察研究,决定由福建的黄某队承建蓝口大桥。”

1994年12月11日,黄某从尚未正式成立的“指挥部”手里以1200万拿到蓝口大桥的施工合同,合同规定“不得转包”。但仅仅过了4天即12月15日,黄某就以空头公司福建龙岩地区南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名义,以包工包料总造价为549万元转包给增城市三建给排水工程队的王某、刘某,黄某就这一下子硬是干掉了600多万。同样不具备建筑资质并属挂靠工程队的王、刘二人很快又将工程分包给福建上杭县的蔡某等人。在桩基施工中,王、刘又将工程分包给力量薄弱、各方面都不稳定的小施工队……

从1995年元月起,各施工队在蓝口大桥缺乏报建、立项没有批准、精确的施工图纸没拿到的情况下,仅凭当初几位湖南人炒更炒出的草图便热火朝天地开工了。

正式的图纸直到1995年3月才出来,此时,大桥的水下基础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毕。

不得不加固

1997年9月8日,省交通厅拿出一个“处理意见”,称蓝口大桥“设计方案不合理,主墩布设压缩河道,施工外观质量差,施工放样错误,导致2号孔50米钢架拱桥恒载加大边孔5×16米;设计方案为桥面连续,施工变更为简支结构,改变了结构受力状况……”应立即测绘现有河床断面,重点是1、2号桥墩处水深,提供给省公路设计院检算;立即对2号桥墩基础进行抛砂袋等等。

10月13日,有关部门作出组织实施加固的决定,设计概算为435.97万元。可是,到了1998年8月,实施加固工程的单位根据设计院新增加的工程量,重新编制了工程预算,这次“重编”,加固费用猛增至814万多元。而这,尚不是全部加固工程的“输血量”。按此计算,蓝口大桥要成为一座能通行的大桥,至少要花上2100多万。

1998年11月18日,笔者赶到东江蓝口大桥,一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的牌子竖立在桥头。20米远的蓝口渡口边,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车辆,他们在等待乘轮船过河。据说,为平息民愤,人和车辆过河都不用再掏钱,由政府包了。

笔者与进行维修加固工作的施工人员攀谈时,下面便传来吆喝声。有人阻止施工人员与笔者谈话。据悉,进行这次加固工程的是一家参与过虎门大桥建设的“王牌工程队”。如此优秀的工程队,为何当初不请来建桥?

附近的农民听说笔者前来采访,很快围了上来,一位叶姓农民问:“当初搞这座桥的时候,开了大会开小会,当官的对老百姓说,如果这座大桥搞好了,大家都方便;如果有人胆敢贪污一分钱,就枪毙……现在,怎么都没事了?我们捐了钱,能不能知道这钱是怎么花的?”

一位姓张的老人则愤愤不平地说:“不要只抓蚂蚁,一棵大树,蚂蚁是搞不动的,要抓就抓大的蛀虫。这些人自己腰包里有了钱,平民百姓遭殃。”

提起对烂桥进行加固,他们说得很直率:“别以为老百姓不懂,这桥,没法修好,就像一棵树,从根到梢都坏了,救不活!前几天一位工程师告诉我们,他们宁可建两座桥也不修一座这样的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单位的技术人员道:“这座桥到了今天这种地步已没有多少修的必要和价值,最聪明的做法就是炸掉重建。”

这一看法在河源市检察院得到了某种证实,一位参与调查此案的检察官谈到:“我认为至少有3点应为提出加固方案的人考虑:其一,当初的施工记录至今无法找到,因此,这座桥的真实情况、危到什么程度谁也无法准确把握;其二,我们在对此案进行调查时,曾对2号墩进行测量,仅仅检验了4根桩,就有3根桩不合格无法使用,桥墩下打的桩长度不够,根本没打到风化层,仅到沙砾层,离设计要求相差一半。同时,水泥标号及凝结度、钢筋数量和型号也无法达标,这证明问题相当严重;其三,建设一个桥墩大致花上100万,但现在加固一个桥墩却需要400万,不合算。”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千疮百孔的桥炸掉重修而要加固呢?1300万元的投资,800多万元的加固费,保住了一些领导和部门的面子,保住了某些人不受追究,但能否保证大桥安然无恙?能否保证大桥达到原来期望的承受力?2100万是否是“最后的疯狂”?谁为国家花的冤枉钱负责?国家是否该当这个冤大头?群众的利益谁来保护?

蓝口大桥并非河源的首座“问题桥”,据笔者了解,当地另外五六座桥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其中和平县一座投资200多万的大桥正准备炸掉。河源甚至还出现了同时垮掉两个水库、一座8层大楼突然倒塌的惨剧……河源市检察院一位负责人指出,河源出现这么多的工程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某些部门没有对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条件;图纸设计有问题;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而出了问题,有人又千方百计捂着盖着,怕事情“闹大”。

笔者很想了解有关部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先后两次前去采访。但要找的人总是不在,在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里,笔者转得晕头转向仍一无所获。

《新世纪》王剑平彭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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